2026 年出國旅行,台灣及各國行李規定又更新了!行動電源、離子夾、電子菸、刮鬍刀這些常見物品,能不能隨身攜帶?哪些食物能入境?超過 100ml 的液體怎麼處理?更別說各航空公司對行李尺寸和重量的限制也不一樣,稍有不慎就可能超重、違規,甚至被罰款! 本篇文章整理 2026 最新行李規範,從手提&托運行李限制、違禁品清單、各大航空公司行李規格,到如何避免行李超重、食品與藥品入境規定,讓你出國前一次搞懂,不踩雷、不被罰,行李通關無壓力!

由於過去韓國曾發生行動電源在飛機上起火的事件,當地因此規定行動電源只能隨身攜帶,不能放在頭頂行李艙。之後,其他國家的航空公司也陸續跟進。像最近,日本國土交通省在 7 月 1 日也公布新規定,從 7 月 8 日起,19 間日本航空公司也會開始實施新的行動電源政策。
| 航空公司 | 韓國 | 日本 | 台灣 (長榮、華航、立榮、星宇、虎航、華信) |
|---|---|---|---|
| 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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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航空公司 | 泰國、新加坡、酷航 | 馬來西亞 | 香港國泰 |
|---|---|---|---|
| 規定 | 全面禁止機上使用行動電源 | 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, 禁止放置於上方行李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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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源容量 Wh、mAh 怎麼看?
不同航空公司對於行動電源容量與數量的限制略有差異,以韓國航空公司來説:電池容量 100Wh 以下,每人最多 5 個;100-160Wh,每人最多 2 個(*須經航空公司許可);超過 160Wh,禁止運輸。

目前航空公司的規範皆是以 Wh(瓦時)進行計算,請確保行動電源印有相關說明,供安檢人員檢查。如果標示已經磨損嚴重,或沒有相關標示,請不要攜帶,避免遭到丟棄。
建議行動電源上以 Wh 為主要容量標示,如果只有 mAh,有可能會被安檢要求說明,甚至被拒絕攜帶登機。以下是 Wh 和 mAh 的換算公式,可以自行換算看看容量是否符合規定:
Wh = V × (mAh ÷ 1000)
禁止攜帶於手提或託運行李中的物品
爆炸物(彈藥、煙火)、易燃氣體(瓦斯罐、丁烷瓶)、易燃液體(油漆、打火機油 )、易燃固體(火柴、木炭)、氧化物質(漂白劑、過氧化物)、毒性物質(毒藥、劇毒化學品)、放射性物質(放射線設備、核燃料)、腐蝕性物質(強酸、強鹼)、磁性物品(強磁鐵、發動機)、其他危險物品

行動電源、鋰電池(等)相關產品
- 行動電源 & 鋰電池只能手提,禁止托運!備用電池需個別包裝(如原包裝、膠帶絕緣、塑膠袋保護等)。
!!2025/2/7 起,韓國多家航空新規定: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,不能放行李架內,登機時還會嚴格檢查!
!!「長榮、中華、星宇、虎航、立榮、華信航空」均禁止旅客在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和備用鋰電池,行動電源須隨身攜帶(截自 2025/03/05)
- 行動電源要標示清楚,必須有 mAh(毫安時)和 V(電壓),以便計算 Wh(瓦時)。
- 鉛酸電池設備(如 LED 燈、手電筒、電蚊拍)可能影響安檢,建議主動申報。
- 鋰電池功率規範:
- 100Wh 以下:可攜帶最多 15 台電子設備和/或 20 顆備用電池(如 16 吋 MacBook Pro 電池為 100Wh)。
- 100Wh~160Wh:須航空公司同意,每人最多可攜帶 2 顆備用電池。
- 超過 160Wh 禁止攜帶。
!!日本規定:電池不可拆的無線離子夾、電棒燙,均不能放入手提、託運行李。即使有飛航安全模式,也不能帶上飛機!
Q&A
Q:手機、相機、筆電等 3C 產品可以隨身攜帶或託運嗎?
A:可以,但務必關機(不能只關螢幕)。由於 3C 產品屬於貴重物品,建議隨身攜帶,不建議托運。
隨身攜帶筆電時,若放在小背包或薄公事包內,可視為個人物品;若裝在較大或較重的電腦包,則算作一件手提行李。
Q:出國時,電子菸可以帶上飛機嗎?
A:可以,但只能放在隨身行李,嚴禁托運。
特殊航線禁帶電子菸!搭乘前往香港、台北(桃園)、曼谷(素萬那普)的航班,禁止攜帶電子菸或加熱菸,也不能以托運方式帶入境!
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
- 凡是液體、噴霧劑及凝膠狀物品,單瓶容量不得超過 100ml(100c.c.),且必須裝在 1 公升以下、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,每人限帶 1 個塑膠袋。過安檢時,需將塑膠袋取出,放入檢查籃內。超過 100ml 的液體需申報或託運。
- 氣壓噴霧(如防曬噴霧)若為無危險性產品,單瓶不得超過 0.5 公斤/升,總量不得超過 2 公斤/升,需托運,不可隨身攜帶。若噴霧瓶上印有火焰標誌(代表可燃性),則禁止託運與攜帶入境。
- 防狼噴霧完全禁止攜帶與托運,尤其搭乘飛往香港、澳門的航班,違規攜帶可能面臨嚴格處置。
Q&A
Q:酒精噴霧、酒精綿片可以帶上飛機嗎?
A:可以。
酒精噴霧、酒精綿片以及 75% 藥用酒精(不含工業用酒精)都可以手提或託運。託運時,單瓶容量不得超過 500 ml,總量不得超過 2,000 ml。
傘具(折疊、長柄雨傘)
依民航局規定,為確保飛航安全,管徑超過 1 公分、可伸縮,且收合後長度超過 60 公分的棍棒狀物品(如雨傘、攝影腳架)不得手提登機。因此,「長柄雨傘」只能托運,不可手提;「折疊雨傘」可手提或托運,不受限制。
Q&A
Q:拐杖可以帶上飛機嗎?
A:可以,但僅限行動不便旅客使用。
拐杖須可摺疊,並需依照機艙安全規定妥善存放。此外,行動輔具(如輪椅、電動車、助行器、輔助設備及其電池、人工呼吸裝置等)可免費託運,不另收費。
自用藥品
- 出國前該準備的常備藥品有:解熱鎮痛藥(退燒止痛藥)、抗過敏藥、暈車藥(注意嗜睡副作用)、腸胃藥、外用藥膏(蚊蟲叮咬/外傷)
- 攜帶藥品入境規定:
- 非處方藥每種最多可以帶 12 瓶,總數不超過 36 瓶。
- 處方藥則需要提供醫師開的處方,並且攜帶量不能超過 2 個月用量,若有處方文件,最多攜帶 6 個月的用量。
- 若有慢性病藥物需求,記得攜帶醫師開的處方箋,且注意國外購藥的成分是否符合台灣規定
- 藥品僅限自用,不能販賣,違者會面臨高額罰款。
!!台灣人常用的日本 EVE 止痛藥,因含有具成癮性的成分「Allylisopropylacetylurea」,被韓國列為禁止攜帶入境藥物。
刮鬍刀、修眉刀
電動刮鬍刀可隨身攜帶登機,但丟棄式刮鬍刀、摺疊式刮鬍刀、修眉刀、鼻毛剪刀等具有外露刀片的物品,建議放入托運行李,不宜隨身攜帶。

嬰兒用品、食品
對於 2 歲以下寶寶所需的液態或結凍母乳及副食品,家長可在安檢時向航警報備,經確認後即可攜帶登機。攜帶副食品時,請注意目的國的食品入境規定。如有嬰兒車託運需求,建議提前向航空公司詢問相關事宜。
打火機
- 每位乘客可隨身攜帶 1 個打火機或火柴上機。
- 然而,雪茄打火機(藍色高溫火焰打火機)及燃油式打火機(可補充燃料的打火機)不能攜帶登機或託運。
!!若有從澳門、中國大陸、菲律賓轉機/出發的航班禁止攜帶或託運任何打火機及火柴。

暖暖包、蒸氣眼罩
- 未開封的一次性暖暖包、蒸氣眼罩可以少量放入隨身行李中攜帶。若拆封後放入外套口袋,通常會被要求接受安檢,並需依照各國機場的安檢規定進行處理。因此,建議將未拆封的暖暖包、蒸氣眼罩放在托運行李中,抵達目的地後再使用。
- 含鋰電池的充電型暖暖包則必須隨身攜帶,不得托運。
菸酒
- 20 歲以上旅客可攜帶菸酒入境,18 歲以上則僅限攜帶酒類。
- 免稅(免申報)限額:酒類總量 1.5 公升;捲菸 200 支,或雪茄 25 支,或菸絲 1 磅。
限量規定(需申報):酒類總量 5 公升;捲菸 1,000 支(5 條),或雪茄 125 支,或菸絲 5 磅。
食品
| 類別 | 可攜帶 | 不可攜帶 |
|---|---|---|
| 肉類及含肉食品 | 經高溫殺菌的罐頭食品,如泡麵調理包、澳洲袋鼠肉罐頭、那破崙魚罐頭 | 肉乾、肉鬆等(無論包裝方式,包括真空包裝) |
| 海鮮及含海鮮食品 | 經加工、可直接食用的包裝食品,如蝦餅、小魚乾、鯖魚罐頭 | 活體或帶內臟的海鮮(無論新鮮、冷藏、冷凍) |
| 農畜水產品 | 總量不超過 6 公斤,且以下各限 1 公斤:白米、糯米、熟花生、熟薏苡、乾金針、乾香菇、茶葉 | — |
| 蛋類製品、含蛋食材 | 煮熟蛋(如鐵蛋、茶葉蛋、蛋黃、蛋白完全凝固)、蛋類製品(如澳門蛋塔) | 半熟蛋塔(可能會被攔下) |
| 奶類製品、含奶食材 | 保久乳、奶粉、乳酪(需有包裝) | 生奶、鮮乳 |
| 蔬菜/水果/植物 | 已加工產品(如水果乾、瓜子、罐頭)、磨粉植物製品(如辛香料粉、豆粉,需有商業包裝) | 新鮮蔬果、植物種子、種苗、含種子產品(如鮮水果蛋糕、胚芽米) |
| 零食類 | 單一品項 6 公斤以下,價值 1,000 美元以 下的食品可攜帶入境 | 果凍、布丁不可手提(僅能托運) |
Q&A
Q:素食泡麵是否可入境台灣?
A:可以。
素食口味與海鮮口味(如魚、蝦)的泡麵可攜帶入境。但含肉塊的乾燥調理包禁止攜帶。此外,因泡麵種類繁多,肉粉、肉骨粉、雞肉粉等粉狀肉類成分難以判別,建議避免攜帶。
Q:寵物食品是否可入境台灣?
A:僅不含肉的「寵物罐頭」、「起司條」可攜帶。
僅不含肉類的寵物罐頭與起司條可攜帶入境。若需攜帶含牛肉的寵物食品,須附上該國檢疫機關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書,每人攜帶上限為 6 公斤。
玩具/扭蛋
每次攜帶的玩具(含扭蛋、模型玩具)需符合以下條件,才能免檢驗入境:
- 單項商品總價不超過 1,000 美元,且同類型不超過 5 件。
- 若單項商品超過 1,000 美元,則限 1 件。

隱形眼鏡
攜帶「日拋隱形眼鏡」限單一度數 60 片,最多 1 種品牌、2 種度數;「矯正鏡片」則限 1 副。若超過上述自用限量,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「醫療器材專供個人自用」,並向海關申報。
自用藥品、美妝品、醫用口罩
| 類別 | 攜帶上限 | 額外規定 |
|---|---|---|
| 錠狀、膠囊狀食品 | 每種最多 12 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,總量不超過 36 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 | — |
| 非處方西藥(成藥) | 每種最多 12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總量不超過 36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 | — |
| 美妝品(防曬、染/燙髮、止汗制臭、牙齒美白等) | 每種最多 12 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,總量不超過 36 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 | — |
| 一般處方西藥 |
|
針劑產品須攜帶醫師處方簽或證明文件 |
| 醫用口罩 | 不得超過 250 片 | 超過 250 片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「醫療器材許可證」,並辦理輸入查驗 |
一般來說,國際航空經濟艙可免費攜帶 1 件手提行李(包含登機箱+個人物品),並托運 1 件行李。不過,部分航空公司採總重量制,而非固定件數。例如,新加坡航空經濟艙允許「托運行李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158cm,重量上限 30kg」。建議訂票前先確認航空公司與艙等規範,或直接上官網查詢,避免行李超重影響行程!
測量行李箱時,主要看長、寬、高三個數值,而長寬高總和則決定行李箱的「吋」數。這些尺寸關係到行李箱的適用情境,例如能否當作登機箱或需託運。以下為常見行李箱尺寸對照表:
| 行李箱尺寸(吋) | 長寬高總和(公分) | 適用登機箱 / 托運箱 |
|---|---|---|
| 20 吋 | < 115 公分 | 登機箱(多數航空上限) |
| 22 吋 | < 125 公分 | — |
| 24 吋 | < 135 公分 | — |
| 28 吋 | < 158 公分 | 托運箱 (多數航空上限) |
| 32 吋 | < 195 公分 | 托運箱 (部分航空:德威、虎航、樂桃) |

因 BLACKPINK 騎上舞台而爆紅的電動行李箱,其實在許多機場已被明令禁止騎乘與使用!桃園機場考量人潮擁擠,已禁止電動行李箱、自行車、滑板車、滑板等載具,以免發生碰撞意外。不只桃機,倫敦、香港、大阪關西、東京羽田、新加坡樟宜等機場也已跟進,違規者甚至可能面臨罰款!
至於是否能帶上飛機,各大國籍航空(長榮、中華、星宇)規定如下:
- 鋰電池無法拆卸:鋰金屬含量 > 0.3g、鋰電池電容量 > 2.7Wh
→ 手提、託運皆禁止
- 鋰電池可拆卸:鋰電池電容量 < 160Wh
→ 手提:各邊尺寸、重量須符合手提行李規範;託運:須將電池移除
長榮/中華/星宇航空
| 長榮航空 | 中華航空 | 星宇航空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手提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經濟艙 | 115 cm/7 kg/*1 | ||
| 商務艙 | 115 cm/7 kg/*1 | 115 cm / 10 kg / *2 (總重 14 kg) |
|
| 托運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經濟艙 | 115 cm/7 kg/*1 | ||
| 商務艙 | 115 cm/7 kg/*1 | ||
虎航/樂桃/捷星航空
| 台灣虎航 | 樂桃航空 | 捷星航空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手提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所有艙等 | 115 cm/總重 10 kg/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 120 cm/總重 7 kg/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 115 cm/總重 7 kg/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
| 托運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所有艙等 | 需另行購買: 203 cm/30 kg/- |
需另行購買: 203 cm/32 kg/- |
可預購 15~40 kg: 單邊長度 1 m/32 kg/- |
德威/越捷/亞洲航空
| 德威航空 | 越捷航空 | 亞洲航空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手提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所有艙等 | 115 cm/總重 10 kg/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 115 cm/總重 7 kg/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 手提 115 cm;個人物品 80 cm/總重 7 kg/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
| 托運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所有艙等 | 203 cm/32 kg/總重 15~20 kg | 需另行購買(多種重量選擇): 158 cm/32 kg/- |
可預購 15~40 kg: 單邊長度 1 m/32 kg/- |
新加坡/國泰/達美航空
| 新加坡航空 | 國泰航空 | 達美航空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手提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經濟艙 | 115 cm/7 kg/*1 | 114 cm / - / 手提、個人物品各 *1 | |
| 商務艙 | - / 7 kg / *2 | - / 10 kg / *1 | |
| 托運行李上限(長寬高總和 / 單件重量 / 件數) | |||
| 經濟艙 | 計重,不限件數: 158 cm/30 kg/- |
158 cm/總重 30 kg/*2 | 158 cm/23 kg/*2 |
| 商務艙 | 計重,不限件數: 158 cm/40 kg/- |
158 cm/總重 40 kg/*2 | |

